4月1日国际报道 微软与TomTom和解,外界反应不一,但似乎有个共识,就是有关Linux是否侵犯微软知识产权的问题,仍然悬而未决。
Pillsbury Winthrop Shaw Pittman法律事务所知识产权部门领导人James Gatto律师说,此案快速和解,可能是TomTom在评估微软案的利害关系之后,所做的务实商业决定。
繁复的诉讼,特别是本案牵涉的专利诉讼与反诉,动辄要耗费1,000万到1,500万美元的诉讼费。
Gatto说:就微软的专利是否涵盖Linux而论,我不认为问题得到解决。微软长久来宣称,Linux的许多实作都侵犯该公司的知识产权,并已和多家散布或采用Linux的公司敲定一连串的专利协议。
但TomTom案却是微软首度告上法庭。
开放源代码先驱Bruce Perens批评这桩和解案,指出这可能让其他使用嵌入式Linux的公司心生畏惧,进而产生寒蝉效应。
现任开源软件开发公司Kiloboot CEO的Perens说:我的感想是,公平正义并未彰显。微软(在TomTom案)的专利称不上创新,法庭也许会认定它们无效,但TomTom却被迫为这些专利付钱。他们不花钱证明专利无效,因为或许负担不起虔大的官司诉讼费,因此TomTom决定付钱取得专利授权了事。
Gatto说,微软对TomTom采取的行动,未必意味微软准备对Linux开战。
他说:微软过去几年来变得更积极主张自己的专利权,这不只是冲着Linux而来,而是全面性的。
高分贝表示不和微软缔约的Linux公司Red Hat发表声明说:缺乏司法判决,这起和解案并不显示微软的主张有效。专利诉讼是棘手的过程,除了是非曲直之外,还有许多因素,可能促使TomTom这样的被告在目前这种经济环境下,选择和解。
Gatto指出,微软处理Linux问题一直小心翼翼,避免与整个开源社区为敌。
至于开源公司能从此案获得什么教训,Gatto表示,所有的企业都必须了解与自家产品有关的知识产权问题。
他说:专利遍布各行各业,软件业不例外,开源也不例外。开源并未受到比较大或比较小的关注。当前每一家公司都必须在知识产权方面提高警觉,不论是攻还是防。
和解案引发的第二个问题是,微软与TomTom是否真的能遵行和解协议中的通用公共授权(GPL)条件。双方未公布详细的和解条件,只表示约定不会控告TomTom的客户。
Red Hat说:据我们所知,和解授权未对外公开,所以我们无法评论他们能不能遵照开源要求与原则行事。
《知识产权与开放源代码》一律作者、Haynes and Boone事务所律师Van Lindberg说:微软或许不希望FAT专利在法庭上接受检验,许多人担心面对高昂的专利官司。TomTom 则或许担心面临长期、所费不赀的专利诉讼战,而且引起争端的技术并不是他们产品的核心技术。
Lindberg指出,微软设法让协议符合开源合约的条件。他说:显然微软已做出结论,就是Linux以及GPL是市场的参与者,自有一套运作的规矩,必须照章行事。
Lindberg说,他觉得此案最有意思的一点,是TomTom决定在两年之内,从自家产品中移除FAT (文档配置表)。他说:乍看下,这似乎是微软的胜利,但长期而言反倒是会降低微软的专利使用率,如同GIF专利之于Unisys。
同时,软件自由法律中心(The Software Freedom Law Center)宣称TomTom案以和解落幕,是一大胜利。
该组织发表声明说:微软与TomTom和解,显示本社区反抗微软专利侵略的力量。TomTom避免冗长、代价高昂的诉讼,且会持续是Linux导航设备的世界***,会继续凭自己与社区的力量创新,以免使用无效的专利妨碍本社区制作软件的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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